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外国语学院严格按照程序,经学生申请、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初审,2021-2022学年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3日——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外国语学院认定工作组反映,电话:0376-6392982。
外国语学院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