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要求,外国语学院在评定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严格规程。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初评等程序,外国语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1日——5日,节假日不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外国语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反映,地点:人文楼6-1,电话:0376-6392982。
外国语学院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