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信院组发[2018]19号)等文件要求,经资格审查(根据本人上报成绩,结合教务系统导出成绩排名和班级提供的综合测评情况)、民主评议、党委研究讨论,拟确定王怡璇等27人为我院2023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拟发展名单:
王怡璇、李旭冉、周芝逸、张莫晗、张钿草、井沛瑶、王紫和、王仁莉、王宸钰、刘雅欣、楚梓萱、阮梦涵、李迪、耿光臣、石慧、朱艳阳、许鑫瑶、袁丙森、郝莹辰、常怡林、张艺馨、种艺佳、贾贝施、方宇、薛欣雨、骆宇慧、韩江
公示时间:2023年04月10日至04月14日17:00。
如发现公示对象不符合党员发展程序或标准,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实名向外国语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
办公地址:6-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6392982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