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定原则,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初审等程序,现将外国语学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3日至10月7日,节假日不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电话:0376-6392982,地点:人文楼6-01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
2022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