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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试行)

时间:2017-03-28 12:49来源:未知 作者:xysywyx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强化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信阳师范学院《关于印发< 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的通知》(信院字[2009]1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考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手段,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为教师的评先、评优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提供教学质量评价的客观依据。二、 考评对象 我院所有任课教师。三、 考评方式 为客观公正考评教师教学质量,此项工作采用学生网上评教、同行教师评价和其他教学工作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学生网上评教成绩占本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成绩的50%,同行教师评价成绩占本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成绩的35%,其他教学工作考评成绩占本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成绩的15%。四、 组织实施(一)学生网上评教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分数取各学期学生评教结果的平均值。(二)同行教师评价由我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对我院任课教师进行随堂听课,对被评对象进行评价、打分,取平均分作为同行教师的评价成绩。(三)其他教学工作考评由我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包括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和学年论文、指导教育实习、试卷命题及批阅、教学工程建设等工作中的责任心、治学态度、能力水平和工作成效。其中,试卷命题及批阅质量可参照“外国语学院期末考试试卷基本要求”和“外国语学院关于提高试卷质量的暂行规定”进行考核,其他项目分别参考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考核。五、 等级评定及结果处理(一)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教务处规定,获优秀等级比例控制在我院被考评教师总数的30%以内。(二)在考评学年内凡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其本学年教学质量考评结果不得定为良好及以上等级。其中,在考评学年凡出现一次I级教学事故或两次II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其本学年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本学年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1、在试卷命题、批阅等过程中有严重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者;或因试卷泄题而造成严重后果者;2、在指导毕业论文、学年论文过程中敷衍了事,导致毕业论文或学年论文质量不合格或格式不规范,并造成严重后果者;3、在指导学生教育实习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者;4、无故缺课达两次及以上者;或因迟到、早退、私自调停课等造成严重后果者;5、在监考过程中不履行监考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者;6、在日常教学工作或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中拒不接受学院安排的任务或不认真完成任务,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本学年教学质量考评不能定为良好及以上等级:1、试卷有明显错误,或在我院组织的试卷复查过程中发现有错误达两处及以上者;或期末考试泄题、划范围者;2、在指导毕业论文、学年论文过程中敷衍了事,导致毕业论文或学年论文质量不合格或格式不规范者;3、在指导学生教育实习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者;4、无故缺课者;或迟到、早退、私自调停课者;5、在监考过程中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者;6、在日常教学工作或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中不接受学院安排的任务或不认真完成任务者。(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本学年教学质量考评成绩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核为优秀:1、积极指导学生参与省级及以上本专业演讲比赛、师范技能大赛等活动,且效果明显者;2、经常指导学生参与校内专业社团活动或专业竞赛活动,且效果明显者;3、在教学领域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励者;4、获校级及以上“十佳教师”荣誉称号者;5、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六)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前完成,考评结果一式两份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后,一份报教务处备案,一份由我院留存。六、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我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10年5月1日

附件: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名单 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名单 组 长:刘世理、周学红成 员:何英干、蔡满园、陈铭、姚光金、李吉全、朱丽、余运伟、崔淑丽、李明晔、宣军磊、刘海军、马晓欢、王艳 外国语学院关于教师教学质量考评中同行专家评教的补充规定 为充分发挥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评在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热情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作用,确保教学质量考评公平公正,现将《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试行)》中有关同行专家评教部分做如下规定。1. 同行专家评教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有教研室主任组织,采取无记名投票。2. 同行专家评教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应分值分别为90、80、70 、60分。同行专家评教只占教室年度教学质量考评的35%。3. 各教研室中优秀等次名额控制在本教研室人数总数的30%以内,其他等次不限。4. 凡在考评期内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学院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应推荐为优秀等次。5. 凡在考评期内被评为校级“师德标兵”、“十佳教师”称号者应推荐为优秀等次。6. 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外国语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信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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