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 设为首页 
政策制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日常管理 > 政策制度 > 正文

关于规范学生课堂使用手机的管理办法

时间:2019-04-26 21:08来源:未知 作者:外国语阅读: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课堂秩序,严肃课堂纪律,保证学生全身心投入课堂学习,切实加强学风建设,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堂是学生在校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教学活动的核心环节,应遵循基本的秩序和礼仪规范。规范学生在上课期间使用手机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优化课堂育人环境、提升课堂学习效果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  学生在上课期间,应自觉维护课堂秩序,认真听讲,原则上不携带手机进入课堂。携带手机者须在课前将手机放入指定手机存放袋。

第四条  任课教师承担课堂管理主体责任。对于未经允许在上课期间使用手机的学生,应及时制止,予以批评教育;对于屡教不改者,应扣减本课程平时成绩,并将情况向班主任或辅导员反馈。对于确需学生使用手机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开学第一周在教务办进行备案,没有备案即视为不允许学生上课期间使用手机。在学院检查中发现有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将在教学简报中同时公布学生姓名和任课教师姓名;对于一学期内在教学简报中被公布超过3次的任课教师,其当年教学质量考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五条 班主任、辅导员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明确课堂纪律,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学院对上课期间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三次及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对于一学期内因违反本规定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超过3人次的班级,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班主任、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六条 学院定期开展课堂巡视检查,并以教学简报形式将检查情况及时在全院通报。

第七条 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信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2019年4月8日

关键词:关于规范学生课堂使用手机的管理办法 编辑:外国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