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班级活动考勤工作,保证学员各类活动的有序开展,加强班级学生管理,创建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对班级活动考勤作如下规定:一、 考勤对象:学院全体学生。二、 考勤范围:上课出勤,校、院、班级集体活动。三、 考勤要求:1. 学院学生要按照学校课程安排,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确有重大事由,须按《外国语学院学生请销假制度》有关要求和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他人不得代办。否则,一律视为旷课。 2. 考勤由班长负责记录,考勤要及时、准确、详细。每一次课或每一次活动登记考勤一次,课后或活动后由班委整理存档。考勤记录包括:时间、地点、科目(活动)、授课老师、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具体人员等。3.学员上课或活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严重违纪者应当及时取消相应评优资格。4. 班级考勤记录本每周五,由记录人送交班主任处汇总,作为了解和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加强学生管理的重要依据。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2.10